关于停止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通知
所属分类:市级发文
发表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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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造价网
金市建综〔2018〕252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省市县三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有关情况说明的函(函法字〔2018〕83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上级要求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1日起,不再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任何单位不得再将合同备案作为许可事项依据。请遵照执行。
附件:函法字〔2018〕834号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6日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