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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今冬明春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5个文件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市级发文 发表时间:2018/12/22 浏览:2134 来源:金华造价网

金市建建〔2018〕85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8〕299号)、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建发〔2018〕304号)、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杭州市拱墅区“9.3”混凝土料仓倒塌事故的通报》(建建发〔2018〕306号),省建设厅安委办《2018年8-9月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浙建安办〔2018〕24号),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金安办〔2018〕47号)等5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建设系统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市安委办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按照依法监管、全面负责的原则,组织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实行清单销号治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元旦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监管问责,坚持群防群治,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各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建设领域和城市发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和销号,确保检查成效。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包括混凝土、钢结构等生产型企业在内的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对建成后已经使用多年的搅拌设备生产线,要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诊断和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报告的,依法严处并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同时,落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根据我局《转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两个文件的通知》(金市建建〔2018〕40号),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时点,上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信息统计表》、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送给金华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82064735,QQ邮箱:123114649。我局将适时进行开展督查。

三、冬春季节属于建设行业安全事故多发期,年底容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违章行为集中出现。为保证冬春季节的安全事故,各地建设系统要增强抓好安全施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处理参建各方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势态。围绕不发生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5个方面:

1.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对于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2. 施工单位是否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参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是否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是否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是否在施工现场履职,是否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

3.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查人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参加专家论证的专家数量及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4.监理单位是否结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是否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四、切实做好秋冬季节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城市道路扬尘防治,保持重点道路湿式交通,确保洁净无积尘,必要时要采取应急降尘措施。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加强宣传和监管执法,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工地。根据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情况统计表》(《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3)报送给我局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82064735,QQ邮箱:123114649。

五、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和每个员工,落实到全过程,并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附件:1.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8〕299号)  

   2.关于杭州市拱墅区“9.3”混凝土料仓倒塌事故的通报(建建发〔2018〕306号)

      3.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金安办〔2018〕47号)

      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建发〔2018〕304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浙建安办〔2018〕24号)

(详见市建设局网站http://www.jhjsj.gov.cn/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4日



金市建建〔2018〕85号附件1省厅工地扬尘方案.pdf
金市建建〔2018〕85号附件2混凝土事故.pdf
金市建建〔2018〕85号附件3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金市建建〔2018〕85号附件4质量资料手册.pdf
金市建建〔2018〕85号附件5(2018年8-9月份安全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