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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秋冬季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市级发文 发表时间:2018/12/22 浏览:1722 来源:金华造价网

金市建建〔2018〕94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会议、文件精神,以及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浙建建〔2018〕16号)、省建设厅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函建字〔2018〕1599号)、市安委办转发《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金安办〔2018〕49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常抓不懈,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工作责任。建设系统内各行业要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前期的部署,保持高效稳定状态,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处理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势态。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确保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

二、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各地各行业要按照前期有关文件的要求,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实行清单销号治理,完善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防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元旦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各自的工作安排,结合岁末年初的工作,各行业在2019年1月31日前要分别认真组织建设领域和城市发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推进和联动抓好危旧房治理、城市供水供气、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和桥梁、建筑工地等建设领域的安全治理。局机关相关责任处室组织对所属行业随机抽查县级区域的比例不低于30%,每个县级区域抽查点不少于3个。检查后,各负责人将检查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形成资料汇总,于2019年2月25日前报局安办(建筑业管理处)。具体分工和分组情况如下:

1.城市供水、供气、垃圾处理:徐松、姜涛、王羽玮;

2.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工地)和城市桥梁:刘庆德、章雄飞、仇子寅、楼跃根;

3.园林绿化和管线工程工地:孙文轩、叶建义、郭新锋;

4.房屋建筑和轻轨工程工地:汤基明、庄孟伟、 陈其明、韩任圣、洪赟;

5.农村房屋安全:汤贤孙、宋涛、周顺利、张少华、谢雄清;

6.城市房屋安全:陈初阳、朱光辉。

四.加强应急管理,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行业要根据季节的特点,做好应急装备、物资、队伍准备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12月起,每月20日向我局报送消防安全和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情况,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82064735,QQ邮箱:123114649。

 

 附件:1.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建建〔2018〕1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

 3.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29号)

 4.转发省安委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函建字〔2018〕1599号)

5.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函建字〔2018〕1641号)

6.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函建字〔2018〕1732号)

(附件请在市建设局网站下载http://www.jhjsj.gov.cn/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