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专题讲座的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19/4/9
浏览:1916
来源:市造价站、协会
金市建价〔2019〕9号
关于举办《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专题讲座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已于2019年1月3日正式发布,并于2019年2月1日开始施行。该解释直面建筑市场的新变化、司法实践的新问题和管理政策的新突破,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经济纠纷领域的法律法规、指导相关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准确理解并适用《司法解释(二)》是当下建设工程领域关注的热点,为了能够使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解释。特举办本次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讲人及内容
主讲人:特邀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全强律师。
内容:《司法解释(二)》条文理解与适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二、时间
2019年4月20日(周六)下午2:00。
三、地点
金华市区(具体讲座地点详见金华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jhzjxh.cn通知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四、参加人员
1.造价管理协会各会员单位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2.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发改委、财政、审计、住建局等管理部门、造价及招投标管理机构各专业管理人员。
五、有关事项
1.参加专题讲座的人员由单位统一报名。
2.专题讲座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自理。
3.预报名回执请于4月16日之前发送到邮箱。
六、联系人
王巧娟、章慧
电话:0579-82303389,82368619
邮箱:jhsjsgczjglxh@163.com
附件:
专题讲座预报名表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9年4月9日
抄送:省造价总站,省造价协会,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