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1/6/7
浏览:787
来源:市住建局
各造价咨询(含招标代理)企业:
根据《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市场(含招标代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金市建〔2020〕227号)规定,我局将对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开展信用评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资料递交时间
1.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报送信用评价申请资料详见附件。
2.2021年6月21日-6月24日,报送抽查到的项目质量成果资料或招标项目资料。
参评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资料受理单位
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浙江金华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4楼401室,联系电话0579-82303389)
四、组织实施
委托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组织实施。
五、评价结果公布
此次信用评价结果将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上公示5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六、其它事项
1.此次未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或此次信用评价后信息有更新的企业,应当于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递交信息资料。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完成企业动态评价审核,并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上公示5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2.参加信用信息评价的所有人员执行回避制度。
附件:1.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含招标代理)企业信用.docx
2.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资料.docx
3.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申报资料.doc
4.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申报资料.docx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