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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省造价总站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建设科研项目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2/7/6 浏览:572 来源:省造价站

各市建委(建设局),厅直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提升我省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强化决策支撑,现就2022年度建设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内容

  申报项目应重点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能够为促进建设领域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技术水平的创新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主要包括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数字化改革、城乡绿色发展、住房保障、未来社区建设、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业治理创新、工程造价、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绿色建筑技术、绿色建造技术、城市有机更新适用技术、现代建筑结构关键技术、工程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抗震减灾技术、海绵城市技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维技术、水污染治理和水处理技术、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技术、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适用技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及信息化技术等内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省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四)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项目研究开发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六)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以及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要认真做好本地(单位)的申报推荐审核工作。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路径为:浙江标准造价——科研项目申报(网址:https://zjky.zjzj.net/)。

  申报单位需在申报系统注册账号后登录进行操作,填报完毕后上传经推荐单位盖章的PDF版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无需寄送)。

  四、申报时间

  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省造价总站科技推广室  洪纯珩,0571-88053231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8871727869

  附件: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表.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