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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省造价总站通知】关于征集浙江造价信息采编专家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3/6/9 浏览:1188 来源:省造价站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造价信息管理工作,加强造价信息专家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78号令)、《<浙江造价信息>信息采集测算发布管理规定》(浙建站推〔2023〕5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造价信息采编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省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作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专业人员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造价信息采编专家分为人材机价格信息采编专家和指数指标采编专家。人材机价格信息采编专家负责要素价格信息的采集,指数指标信息采编专家负责指数指标数据源采集和指数指标测算。
  申请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了解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掌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性能用途及人工价格构成;
  (4)了解和掌握建筑市场价格行情,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价格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
  (5)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6)要素价格信息采编专家需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指数指标信息采编专家需从事工程造价专业相关工作满十年及以上,且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三、工作职责
  (1)按照价格信息采集要求,深入实际、实事求是采集价格信息;
  (2)按时参加信息例会;
  (3)根据专业分类及任务分配,全面、完整、及时报送各类价格信息,对价格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关注市场价格行情,对要素价格信息水平及时反馈;
  (5)提供各类典型工程计价成果文件资料,并进行造价指标测算分析。
  四、申请方式
  造价信息采编专家采取个人申请经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如实填写《浙江省造价信息采编专家申请表》(详见通知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后,WORD版+盖章的PDF版文件,连同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指数指标采编专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指数指标采编专家)发送至邮箱zjzjkjtg@163.com。
  五、注意事项
  1、个人信息务必填写完整、规范、真实。
  2、申报推荐单位对申请专家的信息要进行认真审核,负责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六、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请人于2023年6月30日前上报申请表,经申请、推荐、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取等程序,确定专家人选。
  联系人:洪纯珩   
  联系电话:88053231    


  附件:浙江省造价信息采编专家申请表.docx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