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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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造价站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33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在我市注册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
二、统计调查内容
企业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业务情况、财务状况、咨询成果年报表等。
三、统计调查方式
各造价咨询企业需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详见附件1)要求,于2024年2月9日前完成:
1.建造1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
2.建造2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
3.建造3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情况》;
4.建造4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
5.《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详见附件2)等表格中2023年度数据的填报。
企业可选择加密锁或用户名登录的方式进行,未取得加密锁或用户名的企业以及其他问题的,请填写附件3并向我站提出申请(需提供盖章的pdf版本或纸质材料以及Excel版本)。
四、统计调查要求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仔细阅读报表和填表说明,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严格按照我站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数据的填写与自校,并于2023年2月9日前将网上数据打印形成书面报表经法人签字和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附件2)、统计报表封面(附件4),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我站审核,同时将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的Excel版本发送至邮箱jhszjz@163.com。
审核通过后,再行登录系统提交上报。企业要及时关注数据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的,要及时根据审核原因修订数据后重新上报。(注:《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是指企业纳入2023年度工程造价营业收入统计数据的咨询成果。)
(三)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是企业年度检查、评选先进、信用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和漏报统计资料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将给以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站联系(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0579-82303311,邮箱:jhszjz@163.com,联系地址:金华市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四楼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技术支持(010—82326699)。
附件(点击下载):
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2.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3.金华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用户名、密码申请表4.统计报表封面5.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华市工程造价咨询 统计调查的通知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