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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省造价协会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及加强个人会员服务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4/1/10 浏览:533 来源:省协会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加强个人会员服务的通知


各会员、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 〔2020〕26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 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2020〕12 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8〕24 号)等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明确如下:

01

继续教育对象


1.持有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人员。

2.一级造价工程师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3.二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的;自取得合格证明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

02

继续教育时间

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在延续注册前完成。

03

学习形式

本会常态化开展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可登录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网www.zjzjxh.com),选择“继续教育系统”并登录学习(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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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学时证明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人员可在学满学时后,在继续教育学习系统中打印继续教育证明。

05

个人会员服务
本会个人会员200元/年,可获赠个人继续教育服务,免费学习相应学时的网络继续教育课程。
个人入会及继续教育操作流程:进入协会官网www.zjzjxh.com→选择“会员服务系统”→点击“注册”并填写信息→上传缴费凭证→申请成功→联系协会工作人员核实信息→确定开通继续教育年份→获取课程兑换码→开通学习。
联系方式:0571-88055896
06

2024年新增课程内容设置

本会结合行业趋势及造价工程师业务需求,新增新材料、新工艺、工程总承包、脚手架及措施费、法律结合造价、BIM技术、绿色建筑/双碳建筑、热点课程等30余门课程,新增课程列表详见附件二。

07

收费标准

一级造价工程师 200 元/年度;

二级造价工程师 180 元/年度;

“零散 ”学时为 10 元/学时。

08

其他事项

1.为回馈会员单位,企业统一报名,可享受 10免1、20免2、30免3……优惠活动(以此类推,不设上限);活动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2.2024年度在浙江省继续教育平台学习的学员,可登录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系统,下载浙江省继续教育指导手册,该指导手册涵盖注册造价师继续教育流程、政策及延续等相关信息。同时附赠2024年课程清单及部分精选课程讲义,供造价工程师们参考、学习。

3.咨询电话:

省造价协会 金老师:0571-88058079

专业技术支持:0571-86950235


附件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及学习形式

附件二:2024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新增课程列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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