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招〔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的作用,我站修订了《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