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省建设厅通知】关于调整一级造价工程师领取方式的通知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4/7/11
浏览:1369
来源:省建设厅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效率、简化流程,即日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方式做相应调整:请关注浙江省建设厅官网(https://jst.zj.gov.cn/)
发布的领证公告,直接前往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2024年7月11日
各有关单位、一级造价工程师:
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通过(具体批次名单详见附件),证书已邮寄至我省,即日起请携带相关证件领取。
一、领取方式
本人领取: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领取时提供领取批次、序号和姓名)
单位代领:单位介绍信原件(写明领取批次、序号和姓名)、一级造价工程师本人身份证原件、一级造价工程师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领取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B座1楼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2号窗口。
三、联系电话
0571-85216767
附件:
1.浙江省2024年第10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2.浙江省2024年第11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