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决定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发表时间:2024/8/14
浏览:3364
来源:浙江人大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决定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21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决定》已于2024年7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决定
(2024年7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废止《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2005年12月2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